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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孕妇及新生儿可享受免费筛查服务

时间:2019-07-29 17:34    来源:健教科  阅读次数:

为预防出生缺陷,推进“健康陕西”建设,陕西省日前制定了《关于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从81日起全面实施。

那些人可以享受:

夫妇至少一方具有陕西省户籍或夫妇非陕西省户籍但女方在本省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享受服务内容:

1、对符合条件的孕妇,每孕次进行一次免费唐氏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血清学筛查,每孕次进行两次免费常规超声检查;

2、对新生儿进行一次免费苯丙酮尿症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和听力障碍筛查,采用“双指标法”(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血氧饱和度测定)进行一次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3、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充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内容,或在知情自愿选择前提下向诊断为严重致残致愚胎儿的孕妇免费提供终止妊娠等服务;

4、在免费筛查服务的基础上,孕妇可自主选择其他自费筛查方法接受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

服务流程:

孕妇持《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手册》或《母子健康手册》,在孕1520+6周到承担筛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享受免费产前血清学筛查服务,在孕1624周、3034周到承担筛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各享受一次免费常规超声检查。

助产机构在新生儿出生672小时内进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在37天内完成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血样标本的采集工作,交由辖区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进行检测。新生儿出生后42天内完成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

编辑:健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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