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需要做哪些检查?
时间:2015-09-24 14:13 来源:健教科 阅读次数:
★一般孕后2—3个月应进行首次常规检查,评估孕妇健康状况。
体格检查:心肺等全身检查;
化验检查:血、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型检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检测;
心电图筛查:必要时做心脏超声或动态心电图,排除心脏病;
★孕15—19周进行唐氏综合症筛查,预测先天愚型发生风险。
★孕24—28周应做糖尿病的筛查。
★孕32周后定期做胎心监护,了解胎儿宫内情况及胎儿的储备能力。
★孕6个月前每月一次产前检查;孕24周后每2周一次产前检查;孕36周后每周一次产前检查。
★孕早、中、晚期各进行一次常规B超检查;孕11—14周行颈项透明层(NT)检查;孕18—28周需进行系统B超检查。
★血、尿常规检查可反复多次检查。
★38周左右应再做一次血常规、肝功能、凝血功能、心电图检查,为分娩做好准备。
孕妇定期做产前检查,不但可以帮助孕妇安全度过孕期,还对确保胎儿正常生长有所帮助。同时产前检查还可以急早发现一些需要治疗的问题,如怀孕后期出现的高血压、糖尿病、 胎儿过大过小、胎位不正等疾病,出现这些疾病时,越早治疗效果越好。
产一科:0913—2060211
产二科:0913—2330751
编辑:健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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